有關桃園市桃園區公所為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事宜」
發佈日期 :
2025-06-11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4年5月23日中選務字第1143150335號函,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二、每間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主任管理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 主任監察員除現任公教人員外,退休人員亦可擔任,年滿 20歲以上;本次公民投票案之管理員為5名,需2人以上為
現任公教人員且全員皆須年滿18歲。
三、有意願報名該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請於114年7月10日前填妥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表並以郵寄或電子郵件(10077956@mail.tycg.gov.tw)送該公所民
政課彙辦。
四、有關工作人員敘獎及補休事宜,暫依「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辦理。
二、每間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主任管理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 主任監察員除現任公教人員外,退休人員亦可擔任,年滿 20歲以上;本次公民投票案之管理員為5名,需2人以上為
現任公教人員且全員皆須年滿18歲。
三、有意願報名該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請於114年7月10日前填妥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表並以郵寄或電子郵件(10077956@mail.tycg.gov.tw)送該公所民
政課彙辦。
四、有關工作人員敘獎及補休事宜,暫依「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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