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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來文: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國民教育法第九章,行政院定自114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6-16
主旨: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國民教育法第九章,行政院定自114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14年6月3日院臺教字第1141012187B號函、教育部114年5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185號函及國民教育法第62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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