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9/3截止】115學年度松林國小家庭經濟弱勢或特殊身分補助申請(第二階段)
發佈日期 :
2026-07-31
115學年度松林國小家庭經濟弱勢或特殊身分補助申請(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115/6/9 ~ 115/6/30前 *(已截止)
第二階段:即日起 ~ 115/9/3
📌非上述申請期間請勿提出申請,*逾期將不受理*,請各位家長特別留意
📌已於第一階段115/6/30前繳交過申請單及相關佐證資料的家長,請勿在第二階段重複提交申請
------------------------------
若父母或是學生本人符合以下資格。除第7️⃣項以外,1️⃣到6️⃣項只能擇一做申請:
1️⃣學生具有原住民身分(可減免教科書費)
2️⃣父母有社政單位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可減免教科書費)
3️⃣學生有社政單位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可減免教科書費)
4️⃣學生有(中)低收鄉公所核發證明(可減免無力繳交代收代辦)
5️⃣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請詳述家庭突遭變故原因。可減免無力繳交代收代辦)
6️⃣有縣府公文認定之特殊境遇家庭(可減免無力繳交代收代辦)
7️⃣師認清寒(可減免午餐機燃費。資格:家庭清寒但無相關證明者;或是符合以上1️⃣到6️⃣項,導師認為學生還須減免午餐機燃費,可以再加申請此項)
注意:以上皆採【家長主動申請制】,具有上述身分的學生或學生父母,如有補助需求務必於115/9/3 截止前主動向班導師、或直接致電本校研發組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已於第一階段115/6/30前繳交過申請單及相關佐證資料的家長,請勿在第二階段重複提交申請
教務處研發組 5573601#811
第一階段:115/6/9 ~ 115/6/30前 *(已截止)
第二階段:即日起 ~ 115/9/3
📌非上述申請期間請勿提出申請,*逾期將不受理*,請各位家長特別留意
📌已於第一階段115/6/30前繳交過申請單及相關佐證資料的家長,請勿在第二階段重複提交申請
------------------------------
若父母或是學生本人符合以下資格。除第7️⃣項以外,1️⃣到6️⃣項只能擇一做申請:
1️⃣學生具有原住民身分(可減免教科書費)
2️⃣父母有社政單位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可減免教科書費)
3️⃣學生有社政單位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可減免教科書費)
4️⃣學生有(中)低收鄉公所核發證明(可減免無力繳交代收代辦)
5️⃣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請詳述家庭突遭變故原因。可減免無力繳交代收代辦)
6️⃣有縣府公文認定之特殊境遇家庭(可減免無力繳交代收代辦)
7️⃣師認清寒(可減免午餐機燃費。資格:家庭清寒但無相關證明者;或是符合以上1️⃣到6️⃣項,導師認為學生還須減免午餐機燃費,可以再加申請此項)
注意:以上皆採【家長主動申請制】,具有上述身分的學生或學生父母,如有補助需求務必於115/9/3 截止前主動向班導師、或直接致電本校研發組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已於第一階段115/6/30前繳交過申請單及相關佐證資料的家長,請勿在第二階段重複提交申請
教務處研發組 5573601#811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