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松林20週年校慶 「幸福校園」攝影比賽辦法

發佈日期 : 2024-03-25
「幸福校園」攝影比賽辦法
一、宗旨:為配合校慶活動並發揚本校人文、藝術素養與建築等多樣風情,鼓勵全學生與校友參與此項活動,透過攝影鏡頭以不同角度記錄校園幸福。
二、辦理單位:教務處
三、攝影題材:以「幸福校園」為主題,舉凡校內各項人、事、物、人文風情、教學活動(校慶)、建築設施皆可。
四、作品規範:
(1) 數位平板、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參加。
(2) 彩色照片,每人限繳交一張作品。。
(3) 參賽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可使用後製軟體改造及合成。
(4) 請備妥作品檔案、報名資料、授權證明書檔案再開始進行雲端上傳,避免傳輸中資料缺漏而疏忽。
(5) 報名表:請點選google表單填寫班級、姓名、座號、作品名稱、拍攝時間、拍攝地點(教室或校園內地點)、作品內容介紹(20-50字),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6) 作品、報名表、授權證明繳交方式:
1. 繳交原始數位檔案及授權證明檔案,Google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oWzyMQwrfRVDukzt9
2. 僅接受JPEG或JPG格式。
五、參賽資格:凡本校愛好攝影之學生及畢業校友均可參加。
六、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七、收件方式:檔案請上傳google表單。
八、評選辦法:邀請本校具攝影專長、美術專長教師及校慶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審。
九、入選與得獎公布:凡經入選或得獎者,名單於113年5月10日公佈在學校網站。
十、頒獎及展覽日期
(1) 頒獎日期:113年11月(配合校慶慶祝大會)
(2) 展覽日期:113年5月20日起於磚瓦陳列館內展出得獎作品。

十一、獎勵辦法
第一名:共1位,獎狀乙面,獎金250元圖書禮券。
第二名:共2位,獎狀乙面,獎金200元圖書禮券。
第三名:共3位,獎狀乙面,獎金150元圖書禮券。
佳作獎:共6位,獎狀乙面,獎金100元圖書禮券。

十二、附則
(1)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2) 凡經入圍者,須繳交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3)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5)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6)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報名表可直接在google表單中填寫
*作品授權證明請下載比賽辦法附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