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松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上學期特教學生助理員1名甄選簡章公告
發佈日期 :
2025-10-09
一、 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第14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6條
(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三) 新竹縣補助特教學生助理員實施計畫
二、應徵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全,服務熱心,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者。
2.具愛心,願為學童付出心力者。
3.男、女不拘(男性需繳交退伍證明或無須兵役證明)。
4.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
三、甄選員額:特教學生助理員 1 名(預計自報到日(甄選日隔日)起至115年1月20日止,週一、三、四、五 :每日4小時為原則;週二:每日8小時為原則-依縣府公文核定日期及時數為準)。
四、服務待遇:
(一)薪資:
1、本案學生助理員為時薪制助理員,按實際工作時數每小時190元給付為原則(若符晉薪規定則不在此限)。(新竹縣政府於113年8月1日起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第六點,學生助理員若符合相關服務時數暨考核規定,並提供佐證資料,則可依規辦理晉薪);享勞、健保費(寒、暑假除外)、勞退金,保險費用由雙方依勞工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2、本案學生助理員按時計資無年終、考核獎金等,特別休假依新竹縣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二)上班時間
學生助理員聘期期間每日4小時為原則 (以時薪計)。期中若學生有特殊需求或遇學校重大活動(例:運動會、親職教育日、學期中假日遇到需要補課上班者…等),會先勞資雙方協調後進行適當調整,總工作時數依縣府核撥實際時數內為準。
五、工作內容與權利義務
(一) 協助處理本校二年級特殊生安全維護、常規指導、生活照護與學習事宜(如:如廁、盥洗、常規指導、行進協助、課間學習安全協助與指導等)。
(二) 助理員需參加新竹縣或教育部核可之36小時職前訓練。時薪制人員每年9小時相關職業或教育研習 (需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課程3小時以上)。
(三) 執行校方交辦事項。
(四) 本校接受服務學生若經專業評估下學期仍有服務需求(通過縣府經費補助),且錄取人員經助理員考核會議通過,鑑於優先考量學生適應能力,學校將續聘不另招聘。
六、甄選報名日期、地點:
第一次:114 年10月15 日(星期三)報名上午9:00-9:50 甄選時間上午10 點00 分開始。
第二次:114 年10 月16 日(星期四)報名上午9:00-9:50 甄選時間上午10 點00 分開始。
若第1 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2 次甄選
第三次:114 年10 月17 日(星期五)報名上午9:00-9:50 甄選時間上午10 點00 分開始。
若第2 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3 次甄選
七、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甄選地點:本校輔導處。
八、本要點如有未規定事項,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餘如簡章。
(一) 特殊教育法第14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6條
(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三) 新竹縣補助特教學生助理員實施計畫
二、應徵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全,服務熱心,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者。
2.具愛心,願為學童付出心力者。
3.男、女不拘(男性需繳交退伍證明或無須兵役證明)。
4.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
三、甄選員額:特教學生助理員 1 名(預計自報到日(甄選日隔日)起至115年1月20日止,週一、三、四、五 :每日4小時為原則;週二:每日8小時為原則-依縣府公文核定日期及時數為準)。
四、服務待遇:
(一)薪資:
1、本案學生助理員為時薪制助理員,按實際工作時數每小時190元給付為原則(若符晉薪規定則不在此限)。(新竹縣政府於113年8月1日起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第六點,學生助理員若符合相關服務時數暨考核規定,並提供佐證資料,則可依規辦理晉薪);享勞、健保費(寒、暑假除外)、勞退金,保險費用由雙方依勞工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2、本案學生助理員按時計資無年終、考核獎金等,特別休假依新竹縣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二)上班時間
學生助理員聘期期間每日4小時為原則 (以時薪計)。期中若學生有特殊需求或遇學校重大活動(例:運動會、親職教育日、學期中假日遇到需要補課上班者…等),會先勞資雙方協調後進行適當調整,總工作時數依縣府核撥實際時數內為準。
五、工作內容與權利義務
(一) 協助處理本校二年級特殊生安全維護、常規指導、生活照護與學習事宜(如:如廁、盥洗、常規指導、行進協助、課間學習安全協助與指導等)。
(二) 助理員需參加新竹縣或教育部核可之36小時職前訓練。時薪制人員每年9小時相關職業或教育研習 (需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課程3小時以上)。
(三) 執行校方交辦事項。
(四) 本校接受服務學生若經專業評估下學期仍有服務需求(通過縣府經費補助),且錄取人員經助理員考核會議通過,鑑於優先考量學生適應能力,學校將續聘不另招聘。
六、甄選報名日期、地點:
第一次:114 年10月15 日(星期三)報名上午9:00-9:50 甄選時間上午10 點00 分開始。
第二次:114 年10 月16 日(星期四)報名上午9:00-9:50 甄選時間上午10 點00 分開始。
若第1 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2 次甄選
第三次:114 年10 月17 日(星期五)報名上午9:00-9:50 甄選時間上午10 點00 分開始。
若第2 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3 次甄選
七、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甄選地點:本校輔導處。
八、本要點如有未規定事項,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餘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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