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年「第21屆教育奉獻獎」初審與推薦公告。
發佈日期 :
2026-02-06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0176號函及「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本獎項旨在表揚退休或離職之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於退休或離職後持續投入教育或社會服務,其卓越貢獻足為典範者。
三、依本要點第6點規定之範疇說明如下:
(一)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另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二)不列入排除項目:國家講座、學術獎、社會教育貢獻獎、教育專業獎章及藝術教育貢獻獎(個人組)等獎項,因性質與本獎有別,不計入重複給獎之排除範圍,相關獲獎人員仍具受薦資格。
四、「第21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受推薦人提供半年內「彩色半身照片」1張(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800KB-4MB。
(二)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上傳。
(三)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上傳,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單一資料大小限10MB以內,總資料大小限4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俾利上傳資料。
五、有關受推薦人之品德操守,請推薦單位確實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六、隨文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表及推薦名冊各1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二、本獎項旨在表揚退休或離職之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於退休或離職後持續投入教育或社會服務,其卓越貢獻足為典範者。
三、依本要點第6點規定之範疇說明如下:
(一)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另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二)不列入排除項目:國家講座、學術獎、社會教育貢獻獎、教育專業獎章及藝術教育貢獻獎(個人組)等獎項,因性質與本獎有別,不計入重複給獎之排除範圍,相關獲獎人員仍具受薦資格。
四、「第21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受推薦人提供半年內「彩色半身照片」1張(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800KB-4MB。
(二)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上傳。
(三)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上傳,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單一資料大小限10MB以內,總資料大小限4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俾利上傳資料。
五、有關受推薦人之品德操守,請推薦單位確實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六、隨文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表及推薦名冊各1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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