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 第22~40梯次招考(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發佈日期 :
2026-07-27
一、依據「中小學教師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新竹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及教育部、新竹縣政府所訂之有關規定。
二、錄取名額及聘期:
鐘點代課教師(以節數計薪) 體育 : 1名
具備體育專長,115學年度實際代課日起至學期結束(實際授課科目由本校教務處安排,節數視本校排課情形再議)。
1.歡迎同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應試,有該項資格且符學校需求將優先錄取,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
2.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若遇115學年度內缺額異動時依備取序位名單經簽准後通知人員報到。
3.代理教師甄選聘期以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公告為主(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縣府規定起聘日為晚時,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若代理原因消滅,本錄取人員自動失效免聘,不予到職,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及請求救濟,先行告知。)。
4.代理教師須配合協助辦理二級學習扶助。
三、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二十二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7 月 28 日(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二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三梯次甄選。
(二)第二十三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7 月29 日(三)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三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四梯次甄選。
(三)第二十四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7 月30 日(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四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五梯次甄選。
(四)第二十五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7 月 31 日(五)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五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六梯次甄選。
(五)第二十六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3 日(一)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六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七梯次甄選。
(六)第二十七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4 日(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七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八梯次甄選。
(七)第二十八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5 日(三)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八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九梯次甄選。
(八)第二十九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6 日(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九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梯次甄選。
(九)第三十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7 日(五)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一梯次甄選。
(十)第三十一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0 日(一)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一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二梯次甄選。
(十一)第三十二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1日(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二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三梯次甄選。
(十二)第三十三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12 日(三)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三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四梯次甄選。
(十三)第三十四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13 日(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四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五梯次甄選。
(十四)第三十五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4 日(五)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五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六梯次甄選。
(十五)第三十六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7 日(一)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六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七梯次甄選。
(十六)第三十七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8日(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七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八梯次甄選。
(十七)第三十八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19 日(三)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八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九梯次甄選。
(十八)第三十九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20 日(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九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四十梯次甄選。
(十九)第四十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21 日(五)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本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後續甄選。
四、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甄選地點:本校會議室。
五、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
(二)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各款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者,錄取後如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六、報名手續:
(一)繳交報名表、繳驗國民身份證及學經歷服務證件(驗畢返還正本)。
(二)附註:
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及服務等證件,請一律繳驗正本,並請各備一份影本(含身分證、教師證書、畢業證書、退伍證、敘新通知書、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及代課證明等)及聲明書留存本校。
2.如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正本)上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不得報考。
3.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起聘日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4.備本人最近三個月內,1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1張貼於報名表。
5.採現場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辦理均可,不受理通信及通訊報名。
6.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繳交,逾時不受理(正本除聲明書外驗畢當場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七、 甄選及錄取方式:
方式: 採口試
成績比例: 100%
甄選時間: 10分鐘以內
本次甄選口試到校辦理實體方式進行。
1.包括專業知能、特殊表現、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學校行政及表達能力等。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評分方式計算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八、放榜日期及地點:將於甄選當日公告在本校網頁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區,如報名人數眾多,則改由隔日公告。
網址:http://www.nc.hcc.edu.tw
九、報到: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次日上午12時前(遇假日順延)向本校人事室報到(未到視同放棄)。
十、其他:
(一)錄取人員,聘期及聘任方式依新竹縣政府統一核定為準。若原因消滅時,則聘約終止。
(二)錄取人員經報到後不接聘者,三年內不得再參加本校辦理之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三)經聘任之代理教師敘薪依「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辦理。
(四)凡因天然氣候等因素需更改報名或甄選日期時,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之學校公告欄公告,不另行通知並請主動與本校洽詢。
(五)洽詢單位:松林國民小學人事室 (03)557-3601轉866
(六)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本簡章、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二、錄取名額及聘期:
鐘點代課教師(以節數計薪) 體育 : 1名
具備體育專長,115學年度實際代課日起至學期結束(實際授課科目由本校教務處安排,節數視本校排課情形再議)。
1.歡迎同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應試,有該項資格且符學校需求將優先錄取,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
2.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若遇115學年度內缺額異動時依備取序位名單經簽准後通知人員報到。
3.代理教師甄選聘期以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公告為主(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縣府規定起聘日為晚時,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若代理原因消滅,本錄取人員自動失效免聘,不予到職,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及請求救濟,先行告知。)。
4.代理教師須配合協助辦理二級學習扶助。
三、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二十二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7 月 28 日(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二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三梯次甄選。
(二)第二十三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7 月29 日(三)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三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四梯次甄選。
(三)第二十四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7 月30 日(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四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五梯次甄選。
(四)第二十五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7 月 31 日(五)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五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六梯次甄選。
(五)第二十六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3 日(一)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六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七梯次甄選。
(六)第二十七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4 日(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七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八梯次甄選。
(七)第二十八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5 日(三)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八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十九梯次甄選。
(八)第二十九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6 日(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十九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梯次甄選。
(九)第三十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7 日(五)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一梯次甄選。
(十)第三十一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0 日(一)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一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二梯次甄選。
(十一)第三十二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1日(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二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三梯次甄選。
(十二)第三十三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12 日(三)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三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四梯次甄選。
(十三)第三十四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13 日(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四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五梯次甄選。
(十四)第三十五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4 日(五)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五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六梯次甄選。
(十五)第三十六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7 日(一)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六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七梯次甄選。
(十六)第三十七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18日(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七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八梯次甄選。
(十七)第三十八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19 日(三)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八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十九梯次甄選。
(十八)第三十九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20 日(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十九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四十梯次甄選。
(十九)第四十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 年 8 月 21 日(五)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 10點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本梯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後續甄選。
四、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甄選地點:本校會議室。
五、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
(二)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各款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者,錄取後如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六、報名手續:
(一)繳交報名表、繳驗國民身份證及學經歷服務證件(驗畢返還正本)。
(二)附註:
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及服務等證件,請一律繳驗正本,並請各備一份影本(含身分證、教師證書、畢業證書、退伍證、敘新通知書、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及代課證明等)及聲明書留存本校。
2.如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正本)上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不得報考。
3.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起聘日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4.備本人最近三個月內,1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1張貼於報名表。
5.採現場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辦理均可,不受理通信及通訊報名。
6.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繳交,逾時不受理(正本除聲明書外驗畢當場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七、 甄選及錄取方式:
方式: 採口試
成績比例: 100%
甄選時間: 10分鐘以內
本次甄選口試到校辦理實體方式進行。
1.包括專業知能、特殊表現、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學校行政及表達能力等。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評分方式計算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八、放榜日期及地點:將於甄選當日公告在本校網頁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區,如報名人數眾多,則改由隔日公告。
網址:http://www.nc.hcc.edu.tw
九、報到: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次日上午12時前(遇假日順延)向本校人事室報到(未到視同放棄)。
十、其他:
(一)錄取人員,聘期及聘任方式依新竹縣政府統一核定為準。若原因消滅時,則聘約終止。
(二)錄取人員經報到後不接聘者,三年內不得再參加本校辦理之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三)經聘任之代理教師敘薪依「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辦理。
(四)凡因天然氣候等因素需更改報名或甄選日期時,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之學校公告欄公告,不另行通知並請主動與本校洽詢。
(五)洽詢單位:松林國民小學人事室 (03)557-3601轉866
(六)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本簡章、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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