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校115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第22~39次招考(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發佈日期 :
2026-07-28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暨教育部、新竹縣政府所訂之有關規定。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新住民語教師不在此限)
(二)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或未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決)確定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各款情事者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如發現,錄取後取消其資格,經聘任者依規解聘。
三、錄取名額及聘期:
(ㄧ)本土語文專長-原住民族語文 : 1.賽夏語 ; 2.賽考利克泰雅語; 3.澤敖利泰雅語 ; 4.南勢阿美語 ; 5.秀姑巒阿美語 ; 6.海岸阿美語; 7.東排灣語: 各1名
1、具備下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之一:
(1)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2)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任教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者,應具備高級以上合格證明書;任教國民小學者,應具備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明書。
2、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2)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3)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自115學年度實際授課之日起至學期結束止。
(授課節數依教務處實際排課狀況而定)
(二)臺灣手語專長 :1名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臺灣手語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自115學年度實際授課之日起至學期結束止。(授課節數依教務處實際排課狀況而定)
(三)臺灣閩語專長:1名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公告之學校、機構或法人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備註 :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
2.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若遇115學年度有新增該類別缺額或如錄取教師中途離時依備取序位通知報到。
3.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代課期間為晚時,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
4.薪資以節計薪(按實際授課節數核實支薪鐘點費依教育部及新竹縣政府規定支付)。
四、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二十二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7月29日(三)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三次甄選。
(二)第二十三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7月30日(四)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三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四次甄選。
(三)第二十四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7月31日(五)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四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五次甄選。
(四)第二十五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3日(一)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五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六次甄選。
(五)第二十六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4日(二)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六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七次甄選。
(六)第二十七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5日(三)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七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八次甄選。
(七)第二十八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6日(四)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八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九次甄選。
(八)第二十九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7日(五)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九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次甄選。
(九)第三十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0日(一)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一次甄選。
(十)第三十一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1日(二)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二次甄選。
(十一)第三十二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2日(三)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三次甄選。
(十二)第三十三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3日(四)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三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四次甄選。
(十三)第三十四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4日(五)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四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五次甄選。
(十四)第三十五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7日(一)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五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六次甄選。
(十五)第三十六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8日(二)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六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七次甄選。
(十六)第三十七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9日(三)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七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八次甄選。
(十七)第三十八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20日(四)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八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九次甄選。
(十八)第三十九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21日(五)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本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五、報名地點:松林國小人事室(電話:03-5573601轉866)。
六、報名手續:繳交報名表、切結書等及個人簡歷表(A4裝訂)。
(一)身份資格審查:繳驗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繳驗正本,留存影本),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或簽名。
(二)相關經歷審查:繳交報考資格相關資格證件、學經歷服務證明文件:
1. 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各項教學支援人員研習並經認證,取得合格證書研習認證及合格證書影本或各項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及研習合格證書等資格證明文件,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或簽名。
2.若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正本)上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且未有戶政機關證明者,均不得報考。
3.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報到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4.備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彩色相片1張。
5.採(現場)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辦理均可,但不受理通訊報名。
6.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繳交,事後不受理。
7.歡迎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應試。
七、甄選方式(以報名先後順序為甄選之先後順序):口試(100%)
八、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公告區」公布,網址:www.nc.hcc.edu.tw。錄取人員請於當日下午4時前,親洽人事室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人事室電子信箱 hs5469@clps.hcc.edu.tw 確認報到。
九、其他:
(一) 錄取人員應無痼疾或傳染病等,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 凡因天然氣候因素需更改甄選日期時,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公告區公佈。
(三) 本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資訊/學校公告區公佈下載,網址:www.nc.hcc.edu.tw。
十、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新住民語教師不在此限)
(二)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或未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決)確定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各款情事者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如發現,錄取後取消其資格,經聘任者依規解聘。
三、錄取名額及聘期:
(ㄧ)本土語文專長-原住民族語文 : 1.賽夏語 ; 2.賽考利克泰雅語; 3.澤敖利泰雅語 ; 4.南勢阿美語 ; 5.秀姑巒阿美語 ; 6.海岸阿美語; 7.東排灣語: 各1名
1、具備下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之一:
(1)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2)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任教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者,應具備高級以上合格證明書;任教國民小學者,應具備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明書。
2、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2)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3)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自115學年度實際授課之日起至學期結束止。
(授課節數依教務處實際排課狀況而定)
(二)臺灣手語專長 :1名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臺灣手語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自115學年度實際授課之日起至學期結束止。(授課節數依教務處實際排課狀況而定)
(三)臺灣閩語專長:1名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公告之學校、機構或法人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備註 :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
2.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若遇115學年度有新增該類別缺額或如錄取教師中途離時依備取序位通知報到。
3.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代課期間為晚時,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
4.薪資以節計薪(按實際授課節數核實支薪鐘點費依教育部及新竹縣政府規定支付)。
四、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二十二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7月29日(三)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三次甄選。
(二)第二十三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7月30日(四)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三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四次甄選。
(三)第二十四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7月31日(五)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四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五次甄選。
(四)第二十五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3日(一)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五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六次甄選。
(五)第二十六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4日(二)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六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七次甄選。
(六)第二十七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5日(三)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七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八次甄選。
(七)第二十八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6日(四)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八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十九次甄選。
(八)第二十九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7日(五)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二十九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次甄選。
(九)第三十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0日(一)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一次甄選。
(十)第三十一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1日(二)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二次甄選。
(十一)第三十二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2日(三)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三次甄選。
(十二)第三十三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3日(四)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三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四次甄選。
(十三)第三十四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4日(五)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四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五次甄選。
(十四)第三十五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7日(一)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五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六次甄選。
(十五)第三十六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8日(二)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六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七次甄選。
(十六)第三十七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19日(三)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七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八次甄選。
(十七)第三十八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20日(四)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第三十八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十九次甄選。
(十八)第三十九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5年8月21日(五)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若本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五、報名地點:松林國小人事室(電話:03-5573601轉866)。
六、報名手續:繳交報名表、切結書等及個人簡歷表(A4裝訂)。
(一)身份資格審查:繳驗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繳驗正本,留存影本),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或簽名。
(二)相關經歷審查:繳交報考資格相關資格證件、學經歷服務證明文件:
1. 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各項教學支援人員研習並經認證,取得合格證書研習認證及合格證書影本或各項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及研習合格證書等資格證明文件,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或簽名。
2.若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正本)上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且未有戶政機關證明者,均不得報考。
3.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報到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4.備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彩色相片1張。
5.採(現場)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辦理均可,但不受理通訊報名。
6.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繳交,事後不受理。
7.歡迎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應試。
七、甄選方式(以報名先後順序為甄選之先後順序):口試(100%)
八、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公告區」公布,網址:www.nc.hcc.edu.tw。錄取人員請於當日下午4時前,親洽人事室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人事室電子信箱 hs5469@clps.hcc.edu.tw 確認報到。
九、其他:
(一) 錄取人員應無痼疾或傳染病等,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 凡因天然氣候因素需更改甄選日期時,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公告區公佈。
(三) 本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資訊/學校公告區公佈下載,網址:www.nc.hcc.edu.tw。
十、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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